淳安这“一件事”入选省级案例

2024-05-10 10:26

近日,浙江省发布《执法监管“一件事”场景应用实例汇编(2023年度)》,淳安县综合执法办申报的水源地生态保护监管“一件事”成功入选。

明确部门职责 压实部门监管执法责任

我县对照渔政、港航、生态环境、综合执法等涉湖管理单位执法事项,建立了涵盖485项涉湖执法事项的全量事项库,明确执法部门,涉湖问题发现、处置效率分别提升32%、38%。此外,以千岛湖水资源保护为要点,重点围绕非法垂钓、偷捕鱼、沿岸村落(民宿、企业)污水排放、生活垃圾入河、破坏护河设施等22项涉水源地高频执法事项,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,监管质效得到明显提升。

加强部门联动 高效推进综合监管

深化联合执法机制,加强监管执法联动,形成部门合力,提升综合监管效能。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,不定期研究布置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,强化部门联动协作,加大饮用水水源地执法监管力度。创新千岛湖“一支队伍管执法”行政执法改革,整合综合执法、渔政等组建水上综合行政执法队,根据案件频发区、等情况,将湖域划分东南、东北等5个工作片区和18个工作网格,塑成“一个执法指挥中心统辖五个执法片区”水源地监管新格局。编制实施《水源监管“一件事”责任清单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千岛湖临湖地带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通知》,加强县级社会治理中心、乡镇综合信息指挥室、执法部门、网格员、巡查员等多方责任主体联动协同,构建起河湖违法事件“发现归集、核实认定、上图入库、分类交办、整改处置”的高效联办、闭环运转机制。

优化监管方式 提高监管执法质效

结合监管对象、违法行为、频次高低等要素,采取灵活、精准的监管执法方式,有效提升执法质效。根据不同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,制定分时段、分类别的“综合查一次”清单,如在绿道绿地早晨和傍晚时段的执法清单着重犬类、设摊等事项,在水源地及周边下午时段的执法清单着重扬尘、违法垂钓等事项。2023年共查处案件59起,涉及违法垂钓、倾倒垃圾、绿地内违法设摊等17项事项。执法人员采用“视频监控+无人机+执法车(船)”相结合的方式,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巡查,巡查信息在各部门之间共用共享,实现“一飞多查”。

强化数字集成 提升问题处置效率

充分运用数字化建设成果,发挥“大综合一体化”执法监管数字应用、基层治理四平台等系统作用,提升问题处置效率。我县集成“一个平台”,创建“智能哨所”,投用国内首个湖泊全域护水智治体系——“秀水卫士”应用场景,打造“数字第一湖”,集成涉湖272路视频监控、331套AIS基站、15套雷达以及无人机等感知设备。运行以来发现污水入湖、湖面漂浮垃圾254处、侵占湖岸线等违法建设面积400余平方;发现违法垂钓等破坏渔业资源案件300余起,推动问题及时处置。整合水质监测、视频监控、智慧管网、无人机巡检等“水、陆、地、空”16四维感知监测手段,对水量、水质、供水保障、水险防范、用水安全等重点问题建立自主分析和风险预警模型,构建立体式、全视角、无盲区的河湖问题隐患发现机制,实现平常动态监测、异常预警触发。

加强考核评价 推动部门履职尽责

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,优化考核评价制度机制,推动部门责任压实压紧,工作任务落实落地。制定出台了《水源监管“一件事”改革工作闭环考核办法》,对乡镇“河湖美丽指数”和部门“处置协同指数”进行考核评价,督促管护人员履职尽责、提高效能。围绕河湖管护综合能力评价,聚焦“处置成效”“处置时效”两大模块,打造“河湖美丽数”和“处置协同指数”,评估部门协同处置成效。

 


淳安县融媒体中心

通讯员/姜磊 汪良子

编辑/吴若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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