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范“小摊点” 托举“大民生” 金融财贸界 王寅

2025-05-28 10:10

去年以来,千岛湖镇新塘路区域吸引了大量摊贩和市民群众聚集交易,成为城区非常典型的自产自销市场。然而,“人情味”不是杂乱无章,“烟火气”也更应该要有“文明风”。

建议科学设置摊位点位和经营时间。遵循便捷安全、固定长久原则,广泛征求意见,合理布局室内外摊位,依据季节和农产品上市时间确定经营时段。严格落实一户一摊、不占压跨线规定,禁止其他流动商贩进入。完善室内摊位引导标识和通风、卫生等基础设施,降低摊位费,帮扶特殊农户,吸引更多自产自销农户入驻。

严格框定经营主体和经营范围。强化部门与乡镇协作,建立便捷的自产自销证明机制和管理体系。明确室内外摊位准入及负面清单,规范可售品类,限定经营主体为普通农户,不得从其他渠道购入其他种类的农副产品进行售卖,区分室内外经营范围,减少同业竞争。

全面加强服务管理和执法跟进。以问题为导向,构建全方位服务管理体系,解决农用车进城、矛盾冲突等问题。梳理经营要求等事项并制作告知书,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。执法过程中,事前安排人员引导,事中加强巡查劝导,既维护城市文明秩序,又保留市井烟火气息。

 


淳安县融媒体中心

编辑/王志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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